探索道路,创造经验——江西省集体林改成为全国林改中的品牌。
谁都不会忘记,在江西省林改成功的背后,始终有一支森林公安队伍在全力护航。正是这支队伍的出色工作,才确保全省林改期间林区治安的稳定,从而保障了林改顺利推进,为全省林改立下汗马功劳。
担心——
历史是否会重演
江西是我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。
据数据显示,全省森林覆盖率63.1%,林业用地面积1.61亿亩,林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/3,全省2/3的农村人口生活在山区,2/3的县是重点林业县。
从一连串数字不难看出,林业在江西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,林区的稳定对全省社会稳定的重大影响。
上世纪80年代初,林业“三定”中造成较为严重的乱砍滥伐,深刻的教训仍历历在目。
在启动全省集体林改前,有不少人甚至有的领导干部都心存疑虑,担心林改会再次让大规模乱砍滥伐现象重演。
江西省委、省政府高屋建瓴,审时度势,本着还利于民、解放林业生产力的理念,坚定不移地强力推进林改。在林改初期,原有的深层次矛盾渐次出现,新的矛盾不断产生。如因山林权属不清导致林权纠纷数量上升,取消乡村两级木材收费项目造成基层护林力量和积极性下降。为使山林尽快变现出现的无证采伐林木,因木材价格上涨诱发的盗伐林木,非法收购、非法运输木材等行为不断发生,林区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。
复杂的矛盾纠纷和严峻的林区形势,无时不考验着江西森林公安的维稳能力和决心。
称心——
林改过程超预期平稳
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,江西省森林公安机关深感责任重大、使命光荣,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敢于“亮剑”,三管齐下保稳定。
坚持严打不动摇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,林业严打伴随林改全过程,连续组织开展了“绿色旋风行动”、“绿剑行动”、“绿盾行动”等一系列林业严打行动。每次严打行动的动员部署和总结表彰会议,省委、省政府领导都亲自参加。各地开展的严打行动方案由当地政府制定下发,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当地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,把林业严打这一部门行为上升为地方党委、政府的一项阶段性中心工作,高位推动林业严打行动的深入实施。同时通过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,每次严打行动由省林业厅、省高院、省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监察厅联合组织和部署,建立案件快侦、快诉、快判的协作机制,形成林业严打的强大合力。通过挂牌督办、抓大要案的查处,坚决遏制毁林违法犯罪高发的势头。
据统计,在全省集体林改以来的6年间,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涉林案件12.7万起。其中,挖出林改前的积案1015起;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1.5万人,摧毁犯罪团伙376个,收缴木材39万立方米,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.8亿元。
坚持预防不松懈。全省进一步健全了群防群治网络、联防协查网络、情报信息网络等“三网络”建设;完善了“一区一警,一警多能,双警联勤,责任到人”的警务运行机制;实行以派出所为龙头,以警务区为平台,以护林员、巡护员、森林消防员、林区治保主任为骨干,以乡镇、村组、林场为基础,以森林防火了望台、护林站、值勤点为支撑,以伐区为点、林区公路为线、木材消耗行业为面相结合的林区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;加强了林区治安队伍的建设,延伸了工作触角,增强了森林公安机关对林区社会面的控制,提高了发现和处置违法犯罪能力。
坚持矛盾不上交。深入开展“大走访”爱民实践活动,变上访为下访,带案深入基层,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,主动了解林区群众的现实诉求,帮助解决实际问题,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,大力提高林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,努力构建新型的警民关系。
据统计,全省共调处山林权属纠纷6.2万起,调处率达97.2%,有效维护了林区的和谐稳定。林改期间,江西省未发生大规模乱砍滥伐事件,未发生因林事引发的群众性纠纷械斗事件,未发生因林事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,林改前的担心变成了放心。
关心——
带动森林公安大发展
江西省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林改这一平台,全面展现了队伍战斗实力。江西省委书记苏荣,省长吴新雄,省委常委、副省长陈达恒先后作出批示,对江西省森林公安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。
在一大批长期制约森林公安发展的难题迎刃而解、在为林改服务的同时,江西森林公安自身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。在全国森林公安机关率先理顺了执法权限,为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保障;率先将森林公安经费由财政政法口按一级预算单位管理;在森林公安纳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范围之前,率先纳入地方财政政法转移支付范围,每年争取地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5000余万元。
全省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。
勇夺全国森林公安综合考核“三连冠”,荣获全国森林公安“三基”工作考评第一名,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林业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,先后3次荣立集体二等功,被国家林业局和原国家人事部评为全国林业系统先进集体。涌现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胡俊生、二级英模何四喜和陈良德、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黄居财、全省林业系统的学习标兵张岸林等一大批先进人物,以及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安福县森林公安局等先进集体。
(杨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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